-
申请人提交申请(作者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、法人、单位或代理人)
-
提交有关材料-代理人(单位)提交委托代理书和表明代理人身份证明
-
登记部门对拟登记的作品材料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即可受理
-
版权登记部门进行审核(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退申请人修改或取消办理)
-
存档
-
通知申请人
-
领取作品